龙湖区36街区金逸大厦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3〕95号
近日,许昭虹向我局申请位于龙湖区36街区A地块金逸大厦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有关情况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和项目建设现场公示如下:
一、项目产权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国用(2000)第71001869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汕规地字(2000)编号022号),用地性质居住(R1)、容积率:2.0。
二、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各项规划指标
建设规模:1幢8层自用房,总建筑面积为9360平方米。
建筑密度:28.9%;
容积率:1.97;
绿地率:25%
停车率:41%
建筑高度:首层层高为5.2米、二层层高4.6米、三至八层层高3.2米,总高度29.3米;自用房配套设施:负一、负二层为停车场,负一层设置变配电房,负二层设置消防水池、水泵房;天面设设备用房、电梯机器间;室外设置绿化停车场。
建筑物退线:西侧退用地线33米,南侧及北侧山墙退用地红线6.5米,主体建筑退南侧及北侧用地红线均为12.5米,东侧裙楼退道路红线6米,主体建筑退道路红线11米。
三、特别提示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13年8月6日及2013年8月15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查询。
特此公告。
市城乡规划局地址: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
网址:http://www.stghj.gov.cn
建工科联系电话:88787935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二○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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