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筑工务局关于切实做好第22号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科室、各相关单位:
据市气象台预报, 10月20日14时,台风“海马”(强台风级)的中心位于深圳市东南方约650公里的南海东部海面上,强度变化不大,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以上(42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55百帕。“海马”将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预计21日下午以台风到强台风级别在深圳到汕尾一带登陆(较大可能在深圳大鹏半岛附近),正面袭击严重影响我市。目前台风蓝色预警信号生效中,预计将于18-20时升级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根据10月20日全市防御第22号台风工作视频会议及我局三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工地今天(20日)下午6点前务必全部停工,工地断水断电,临时建筑内所有人员务必全部撤离。目前教育局已经通知所有学校明天停课,学校作为临时避难场所,如有需要可往就近学校撤离或拨打民政求助热线12349。
二、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防责任制,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要从最不利的情况出发,及时部署防御工作,落实防御责任和措施。
三、做好深基坑、工棚、临时建筑物、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以及其它高空作业设施的防风工作。台风期间暂停高空作业、露天作业,存在防风隐患的建筑围挡能拆除的一定拆除,不能拆除的立即按防御标准进行加固,无法采取拆除或加固措施的,必须划定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制定好应急预案、人员撤离路线和安置区域,灾害性天气期间提前疏散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安全。基坑内机械及基坑边上临建设施必须全部撤离。起重运输机械升降机必须落放在地面,塔吊吊臂必须做好防风防碰撞措施。
四、台风期间临电设施务必全部断电,变电箱转移到安全地方。
五、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边坡(包括完工未移交的边坡项目)、挡墙、低洼易涝点、排水管网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划出警戒区,树立警示牌,督促转移可能受地质灾害影响的人员和财产,防止因山体滑坡、挡墙坍塌等造成人员伤亡。
六、待狂风暴雨过后,上述地点仍应密切监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七、台风期间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留在指挥防御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项目监理单位务必发挥应有的安全监理作用,如遇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汇报我局。
八、明天至后天,局班子成员、局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管理科正、副科长)要24小时在局内值守。
九、各现场科室科长、副科长、项目组组长、各项目工程师务必到重点项目工地现场值守,靠前指挥。
特此通知。
***:1020 ***:区建筑工务局关于切实做好第22号台风“海马”应急组织机构及信息报送程序.docx
1020 区建筑工务局关于切实做好第22号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各科室、各相关单位)(冉瑛子).pdf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