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山诗意花园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14号
关于云山诗意花园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47号的建设项目云山诗意花园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华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云山诗意花园
三、修改情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2017年3月13日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由一期及二期物业管理用房数据汇总后原物管用房由原设计的350m2修改为358.63m2.
2.由一期及二期配电房计容面积数据汇总后原设计191.93m2修改为242.50m2。
3.地块南边的单层商铺由原设计进深11米调整为9.35米;
4.12幢首层东北角处原设计为住宅,现修改为公共绿化架空层;
5.13幢原设计为17层,现修改为16层;东北角处首层原设计为住宅,现修改为公共绿化架空层;建筑高度由原设计H1=55.95M调整为H1=52.95M;(上述H1为住宅大堂室外地面至屋面女儿墙面标高)。
6.地下车库三期范围作调整;原设计三期地下车库面积为8582.19m2修改为8657.81m2,总地下车库面积由原设计28429.86m2修改为28505.48m2。
7.总建筑面积由原设计171166.04m2修改为172694.***m2。
8.住宅户数由原设计的1349户修改为1343户。
9.以上修改本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均不变。
四、方案情况:用地面积46880.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694.***平方米,基底面积11720.2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0***2.88平方米, 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5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月15日
***:
云山诗意花园修详规总平图2017.11.18(没围墙)-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