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6个批次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的通知
全市有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湖北同济奔达鄂北制药有限公司6个批次的核黄素磷酸钠注射液 (批号范围:201311031、201311041、201311051、201311061、201311071、201311081)。
请全市有关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立即开展自查,如发现上述产品,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就地封存,并向我局报告,我局将组织执法力量对上述产品进行市场巡查。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经营企业联系我局直属分局;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联系我局宝安分局;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联系我局龙岗分局。
直属分局联系电话:83541881,传真:83549627
宝安分局联系电话:27756177,传真:27756112
龙岗分局联系电话:28920733,传真:28958456
特此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