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粤海街道莱英花园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公告
一、项目概况
南山区粤海街道莱英花园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属旧住宅区改造项目,位于粤海街道,沙河西路西侧、金铜路南侧,区位属于高新区中区。该项目于2018年9月列入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2018年12月底调整更新方向为二类居住、商业功能,2019年8月取得专项规划批复。该项目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11488㎡,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48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73738㎡,容积率8.7。现状建筑面积25957.29㎡,涉及住宅楼6栋,共计269户权利主体(276套房屋)。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属于以旧住宅区改造为主的改造项目的,区政府应当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经占建筑物总面积90%以上且占总数量90%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公开选择市场主体。
该项目的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以下简称“两方案”)已于2019年9月7日经莱英花园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占建筑物总面积90%以上且占总数量90%以上的权利主体同意。根据“两方案”的工作流程,现发布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公告。
二、市场主体
经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须与该项目全体权利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并经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确认为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实施主体应按规定办理相关规划、用地、建设等手续并实施项目开发建设,在工程竣工之前不得转让项目。
(一)市场主体报名条件:
1、具有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为准);
2、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以资产审计报告、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为准);
4、具有深圳市范围内改造方向为住宅类“三旧”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开发成功经验(以实施主体确认文件或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为准)。
(二)在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过程中,如发现市场主体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取消其参与竞选本项目市场主体的资格:
1、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3、以非法手段阻止其他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
该项目设置公开选择保证金伍佰万元整(¥5000000.00)。按照程序确定的市场主体候选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供银行开具的以市场主体候选人为被担保人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与保证金金额等额为期90天的银行保函。(具体流程详见《南山区粤海街道莱英花园城市更新项目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
三、公告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21日。
四、公告地点
1、深圳商报
2、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
3、莱英花园城市更新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2017号
五、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告期内报名,提交企业身份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上述市场主体报名条件中所列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至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所有证明材料要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12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0755-2656765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