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概述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公开各类信息总数521条,其中工作动态59篇,总结计划(重点工作)22篇,业务公共服务信息439条,民意征集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政府门户网站,该网站设置有“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政务信息”、“资金信息”、“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开栏目。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针对社会有需求、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内容,通过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站及时、有效地实行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内容。全局各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分工明晰、责任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2018年,我局把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二级子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的方针,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8年未接受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2018年全年答复网上咨询50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流程还需规范,意识需要增强,质量还要提升。改进措施:一是通过网站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与交流,畅通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交流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强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日常化,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社会舆论监督。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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