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行政工作一年一大步连获殊荣
最近,深圳市司法局李英才局长来到福田区司法局就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调研,对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特别是对中小学校普法软件试点、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建设、律师管理等工作走到全市的前列,给予了高度评价。近日获悉,市司法局已向广东省司法厅推荐“福田区司法局”立集体二等功,这是全市唯一被推荐的区级司法局;区普法办被评为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并被推荐到省普法办作为“全省普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这是全市唯一被推荐到省进行表彰的区级普法单位;我局以做实“三个善于”、做好“四个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律师管理工作“福田模式”得到了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并分别在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2008年初,福田区司法局结合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立足于区委、区政府“环境立区”发展战略,提出推进“五个创新”、提高“五个水平”、实现“五个突破”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区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法治、阳光、创新的理念,以“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为和谐服务”为目标,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成绩显著。
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形成大普法格局。2008年,我区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环境立区战略、建设法治管理示范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普法工作呈现出八大亮点:重视软件普法,率先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多媒体校园网络软件教学试点;重视动态普法,制作法制宣传展示架巡回展出,通过短信互动教学平台发送法律知识、开展有奖问答;重视现场普法,组织处级以上干部旁听庭审行政案件,组织财务人员旁听“职务侵占罪”案件庭审;重视以案普法,结合玩忽职守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重视时事普法,结合奥运会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活动,结合安全大整治活动宣传政府整治安全隐患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研讨新时期安监执法工作的特点和对策;重视特殊对象普法,举办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培训班,结合安全形势,开展抗震救灾法制主题活动;重视普法创新,在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中,率先按照律师的专业特长,开展现场分类咨询;重视普法机制制度建设,制定了法制宣传栏的各项管理制度。全年共开展法律咨询838场,举办法律讲座467场,印发宣传挂图2115张,印发法律单行本50万册,开展法律进工厂活动161场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94场次,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406场次,开展法律进机关7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万册,更新宣传栏693期,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效果。在市普法办召开的2008年度全市普法工作总结会议上,对我区的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确定我区普法办为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并推荐到省普法办作为全省普法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建设大调解体系。2008年,我局按照《福田区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创新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遵循“养事不养人”的思路,率先通过招投标以政府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在7个街道调委会建立了律师调解机制,13个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机制制度,解决了人民调解员队伍长期存在的权威性不够高、法律水平不过硬的问题,***了长期影响和阻碍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发展的调解机构设置和调解人员不足等难题,使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了专业化、职业化、科学化发展的新台阶。截至12月31日,13个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了各类民事纠纷762宗;常驻7个街道调委会的律师调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1522宗。全区调解组织已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1839宗,其中劳资纠纷3693宗,物业纠纷2325宗,群体性纠纷179宗。我局人民调解的创新模式得到了国家司法部的充分肯定,《法制日报》头版头条介绍了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开展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
推进法律援助机制创新,打造“民心工程”品牌。区法援处内挖潜力、强素质,外树形象、创品牌,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三个平台,五个强化”,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重点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刑事法律援助的新路子。继续做好法律援助重心向基层延伸工作,加大对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培训指导,强化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职能。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出了“两个属于、一个确保”,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伤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只要有材料证明为非深圳户籍外来农民工的,无须进行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对10人以上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能够提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证据的,做到“应援尽援”;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加强***和质量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全年解答电话法律咨询2910个,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1920人次,回复网上法律咨询431个,处理法律援助案件368宗。2008年5月30日,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广东省司法厅陈伟雄厅长等领导莅临区法援处视察、调研,对福田区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推进律师管理模式创新,发挥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福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律师管理模式,拓展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疏导功能,加强对律师代理群众性案件的监督指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成效显著,区属律师所共代理群体性案件16宗,涉及人数达300余人;从7月初开始的“大接访”活动中,共组织安排律师137人次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纷争,有效缓解了信访压力,促进了社会稳定,得到了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律师积极参与法律进社区等社会公益活动,46家律师事务所与全区街道、社区签订了“法律进社区服务”协议,法律进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律师进社区人数达到488人,每个社区有3名律师挂点联系、定点服务。全年律师参与解答法律咨询9413人次,上法制课210场,引导群众理性依法维权。2008年5、8月,国家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相继对我局以做实“三个善于”、做好“四个转变”为主要内容的律师管理工作“福田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在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从公证服务质量入手,打造福田“优质公证”品牌。区公证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提高公证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不断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一是倡导文明办证,统一工作着装,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热情、耐心做好服务引导工作,认真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二是规范办证环境,设立120平方米的办证大厅,设置专用座椅,配备电脑、复印机、饮水机,设置公示墙,“阳光办证”。三是依法依规办证,严格实体审查和公证申请事项审查。四是健全完善主任审批制度和疑难公证讨论制度,对申请材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发回给公证员补齐查实,对在办证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或承办公证员与审批人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五是加强当事人身份核查工作,与公安机关合作开通公民身份证查询服务,确保当事人的身份真实有效;六是加强公证案件复查工作,成立复查小组对复查案件申请进行核查,集体讨论,吸取经验教训;七是加强公证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公证档案专人专责管理机制,健全各项公证档案管理制度。八是加强公证监督管理,设置投诉电话和意见箱,放置服务监督卡,及时收集意见建议。2008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3173件,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公证法律服务,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2008年5月,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及广东省司法厅陈伟雄厅长等领导莅临区公证处视察、调研,对我区公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创新,提高管理工作水平。2008年,区社区矫正办坚持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工作思路,从四个方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发展:一是培育队伍,建立了由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专(兼)职人员、退休干部、义工、律师等250多人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和司法社工队伍,开展“结对子”教育帮扶活动。二是强化管理手段,加强衔接管理,重点突出矫正工作资料、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的衔接;加强分级管理,对矫正对象实行三级四等管理制度;加强个案管理,健全定时报到、书面思想汇报、限定活动范围、日常考评等制度。三是开展矫正教育,通过法制教育,引导矫正对象反思悔过;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矫正对象增强心理承受力、排除犯罪诱惑力、加大抗干扰能力;通过感化教育,举办“让爱延续生命”抗震救灾主题教育活动,感化矫正对象;通过公益劳动教育,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四是构建矫正科学发展体系,探索构建工作保障体系、制度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构建科学评估体系和社会工作体系。截至2008年11月,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6人,累计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13名,帮教率达98%;安置了96人重新就业,安置率85%。我局的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市社区矫正办的充分肯定,并被评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福田区司法局李建康 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