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福田区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类型的建议
提案内容
深圳在2013年起试行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政策,各区的政策条款总体来说大同小异,所需条件主要是户籍、房产、租赁合同、社保等等,其中户籍和房产是非常重要的指标。经过几年的试行和调查,“有房”和“有户口”在不同的区,会分别享有不同类型的加分标准,特别是在“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纳入的类型上,福田区和其他区对比,存在较大差异,引发了公众争议。现就实际情况阐明:一、从深圳市各区(除福田区外)公布的实施细则看,本地户籍人口、拥有住房的常住人口占有入学优势,这是一种现实的选择,也在情理之中。因为我们要正视“城中村”原居民所做的贡献。一是自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开始,大量农业用地被政府征收为城市建设用地,村民的耕地被征收,只有自家住宅(用地)保留了下来,原居民为城市高速发展作出了贡献;二是按相关税法规定,原居民每年按时依法到深圳市税务局缴纳个人房屋租赁所得税和房产税,房子应该具备认受性。二、举例说明,《罗湖区积分入学办法》其中条款列明:“学位申请分类中,A类包括: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基础分为100分”。在说明中也显示:“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其中条款列明:“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均属第三类型,基础分为70分”。福田区只有“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才属第一类,基础分为80分”。还有其他区的入学办法没有一一列举出来,原居民自建房多数被放在A类或第一类型。但从罗湖区、福田区积分入学办法的对比,让原居民家长担心因积分低,而致使子女无法就近入学。建议: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就近入学,必须得到贯彻实施。建议各区对原居民自住房和祖屋义务教育入学积分类型一视同仁,在《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结合实际设定评分项目和分值,把“城中村”原居民自建房和祖屋,父母(或监护人)、孩子落户于该房子的情况,积分入学类型调整至第一类,必要时可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或股份公司出具产权或实际居住证明,以还原实施积分入学的初衷,尊重原居民自建房和祖屋的历史事实,真正实现教育公平。
办理思路
通过研究讨论,积分入学办法的修订是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民生工程,涉及社会热点矛盾与维稳的压力,不宜轻易变动。为切实保障原村民子女的入学权利,宜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保障原村民子女就近入学,同时加快“城中村”优质学位供给,再结合目前大学区政策,适时推动积分入学办法的修改完善等方面进行办理。
办理过程
福田区教育局积极主动和黄基昌等委员沟通,通过***拜访、电话、微信等方式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委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汇报提案的办理情况,征询委员意见。
提案答复
尊敬的黄基昌等代表:
《关于调整福田区“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类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贵建议对比福田区与其他兄弟区关于“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在入学积分类型上差异的基础上,提出针对福田区“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入学积分类型调整的具体建议,内容充实、表述清晰。
一、基本情况
福田区坚持把“最优的资源、最好的地块、最大笔的资金”投入教育,聚焦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足马力加大学位供给”。2020-2025年,福田区将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1万座,切实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原居民子女就近入学需求。在加大学位供给的同时,福田区通过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打造“本真、适才、普惠”的高品质教育,保障每一位孩子“有学上、上好学”,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立“城中村品牌学校联盟”,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实施“名校+”“联盟+”战略,打造区域优质学校群,实现名校集群发展,满足原居民子女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福田区原居民子女在我区内实际居住,可按照当年《福田区公办学校小一/初一新生报名指南》准备材料。以自建房或祖屋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地段对应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根据《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父母(或监护人)、小孩落户于该房产的,属第三类型积分,基础分70分,再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连续实际居住加分,每满1个月加0.1分,连续居住加分满分10分。
二、福田区原居民子女入学现状
自我区实施积分入学办法以来,原居民子女申请居住地所属地段公办学校学位,基本能满足就近入学的需求。截至目前,福田区原居民子女申请在自建房或祖屋,最低分至少有75分,一般均在80分以上,以2021年为例,城中村所在片区对应学校录取分数最高是上沙小学,录取积分为72,原居民子女以自建房或祖屋申请入学均能顺利入学,暂未出现被调剂到其他学校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兄弟区在“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在积分入学中好的做法,我区也将积极借鉴,适时按照法定程序对《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进行调整,促进教育公平,推动福田教育整体优质均衡发展,让辖区孩子“有学上”“上好学”。在尊重原居民自建房和祖屋的历史事实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其就近入学权利。
在此期间,如出现现行积分入学办法下原居民子女就近入学有困难,福田区教育局将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法给予解决,全力保障原居民子女就近入学。
再次感谢你们对福田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