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4年6月22日)
深食药监法〔2004〕3号
为规范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决定废止由我局发布的《深圳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深药监法〔2002〕1号)和《深圳市避孕器械经营管理暂行规定》(深药监法〔2003〕3号)等两个规范性文件。本决定自即日起生效。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2:46: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