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行政事业资产源头管控凸显成效
资产配置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入口”,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重点环节。近年来,青岛市财政局注重源头管控,以提高资产配置的均衡性、促进新增资产的动态化管理为着眼点,从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适时修订资产配置标准,从源头上促进资产合理均衡配置。2009年,我市即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设备 家具配置标准》,在行政事业资产配置标准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全省的前列。但标准执行两年多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水平的变化,有些资产配置标准已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需要。2012年,市财政局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青岛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新标准对单位新增资产实行价格和数量“双控”,在厉行节约的同时,较好地保障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重复配置与闲置浪费,使单位资产配置更加公平合理,节约了财政资金。
二是以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审核为切入点,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实践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点,将资产管理嵌入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审核流程之中,建立了资金处、资产处、政府采购监督处联审工作机制。资产处根据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单位资产存量情况,对单位申购的新增资产数量及价格进行审核,严把资产“入口关”,防止单位超标准购置资产。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搭建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监管平台,为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提供有效信息。
三是建立资产管理与资金支付联审工作机制,实现新增资产的动态化管理。按照局领导提出的“单位购置的资产应及时录入资产系统,真正实现资产的动态监管”要求,资产处、政府采购监督处、财政国库支付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购资产管理的通知》,发挥财政内部处室、单位间的监管合力,建立资产配置管理与资金支付联审工作机制,通过资金支付前对单位资产入账情况的前置审核,确保单位购置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有效解决了以往因新购资产入账不及时而导致的单位资产存量不实问题。
四是实施资产管理系统与远程报账系统对接,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结合。为了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问题,我局创新管理手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对资产系统和报账系统两大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有效对接,单位固定资产增减业务通过资产系统一个口登录,并自动生成“报账系统”的“固定资产业务报账单”,不仅从源头上解决了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两张皮”现象,而且实现了信息共享,减少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