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12月14日,南山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张华伟为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15名委员颁发聘书,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郑志坚发表讲话,区纪委常委、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区纪委委员、各基层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区纪委全体在编人员出席了大会。
据了解,区纪检监察机关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一方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面旨在通过引导外部力量有序参与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发挥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双渠道”作用,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我们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绝不是装装样子。在这里我表个态:对内务监督委员会的各位同志一定做到来访必见、线索必查、结果必复。”张华伟表示,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目的就是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既克服内部“同体”监督可能出现的监督偏软、处理偏轻、动力不足等问题,又争取解决外部“异体”监督深入不够、监督虚化的问题,努力构建内外结合、优势互补的监督体系。
“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关键是自身首先要干净、敢担当,敢于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想在前、干在前,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张华伟在会上要求,希望受聘委员发挥社会接触面广、外部信息来源多、专业能力强的特点,深入工作一线、深入基层群众,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建议和举报投诉,对南山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多出点子、当好参谋。同时,要善于运用《章程》赋予内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询问质询、评议测评、开展调研、反映转递、组织检查和案件监督等七种监督渠道和监督方式,盯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六种权力”,开展有力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