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2016年度餐饮环节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餐饮环节食用油专项整治的通知》(汕食药监办〔2016〕90号)的要求,我县在7月-11月开展了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认识统一
在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前,我局仔细研究分析了全县食用油的使用现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职责明确,重点突出
我县这次开展的食用油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地区;以快餐店、火锅店和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食用油时,要从正规渠道购进食用油并向供货商索取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供货商的供货清单及相关票据。
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检查各类餐馆及学校(幼儿园)食堂17家,发现我县餐饮服务单位均使用从正规渠道购进的罐装油,没有使用散装油。同时,对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的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南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