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办税指引
一、优惠对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二、优惠政策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20%
三、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引
(一)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二)申报问题
1.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
年度申报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 年版》中《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的“103资产总额(万元)”、“104从业人数”、“105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栏次。减免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填报。
2.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
年度申报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中 “资产总额(万元)”、“从业人数”、“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栏次。减免税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第1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