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地址:巴中市望王路市政中心东楼5楼
电话:0827-5261401
王 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米 丽(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金融扶贫、15个扶贫开发专项、信息宣传、深化改革、干部人事、依法治市、五创联动、群团、机关干部学习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市扶贫移民开发中心。
张孝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纪检监察和监督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
吴智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扶贫规划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连片开发、挂包驻帮、精准扶贫信息化、统计监测、就业创业、财务等工作,分管扶贫规划项目科、开发指导与社会扶贫科、市精准扶贫中心。
岳维生(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机关党建,抓好移民规划安置、移民后扶、移民资金监督管理和信访稳定等工作,分管移民规划安置科。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巴中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挂牌机构的批复》(川编发〔2012〕1号),设立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简称市扶贫移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市扶贫开发局的职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移民工作职责整合划入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扶贫开发和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新村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特殊类区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巴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三)承担扶贫、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五)制订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全市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承担市扶贫开发(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市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效能建设、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固定资产、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扶贫、移民信访接待、办转、调查回复、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及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扶贫规划项目科
拟订扶贫、移民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宣传、信息公开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编制全市扶贫开发规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市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承担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后重建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三)开发指导与社会扶贫科
承担特殊类型地区(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开发区、水库淹没区、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市贫困状况的监测和统计工作;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和项目的实施,承担市外机构或组织在巴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拟订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市级扶贫社团组织;负责全市有关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负责指导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四)移民规划安置科
指导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拟订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承办移民安置综合监理,组织移民安置验收;指导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管理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库,制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移民信访维稳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