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积极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要积极推行党政机关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要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在党政机关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公共机构中,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引领和带动全市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加快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保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建成一批节水型单位,引导全市提高节水意识。
??加强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管理。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优先选用节能效果显著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确保节能改造与建筑施工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能源管理或节能改造。各级公共机构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