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深入推进全民医保促医改
(一)强化参保扩面工作,基本实现全民医保。以扩大参保覆盖面为重点,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将市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关破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学生、儿童等群体作为重点,采取政策引导、多方联动、分步推进等办法,强力推进全民参保。2011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52.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8.8万人、居民34万人,参保覆盖率分别达97%、96%。
(二)稳步提高待遇水平,保障能力日益增强。为有效减轻参保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先后多次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一方面,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前的9万元调到目前的34万元,增长了2.8倍;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2009年前的4万元提高到目前的14万元、8万元,分别提高了3.5倍、2.7倍,分别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另一方面,提高了报销比例。先后调整了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乙类药品、部分诊疗项目自付比例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等,城镇居民医疗费用由总额分段按比例报销调整为按医疗机构级别分比例报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2009年的30%提高到目前的60%,起付标准由200元下调到50元。目前,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费水平分别达到83%、70.2%,城镇居民恶性***放化疗、慢性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四种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75%。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服务水平与质量全面提升。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基金预决算、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加快以金保工程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医保就医实现一卡通,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均实现即时结算。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阑尾切除术、肺叶切除术等13个病种实现了按病种收付费。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的激励机制,促进了两定点机构由经办机构监管向自我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