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法院出台实施意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月7日,达川区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要结合疫情防控加强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等民商事纠纷,对符合不可抗力法定情形的,依法作出认定,维护市场交易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纠纷,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对防疫物资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经营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求。要创新在线调解方式,强化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及时化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要积极创新便民举措,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积极参加全区联防联控和社会治理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治力量。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关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及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和***、***、最高法院和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安排上来,坚决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切实履行刑事审判的惩罚和保障功能。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依法稳妥审理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认真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旅游合同等民商事纠纷,对符合不可抗力法定情形的,依法作出认定,维护市场交易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妥善化解劳动者因疫情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争议等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审查疫情防控期间行政非诉案件,支持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四、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推进执行工作。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纠纷,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保障企业对防疫物资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经营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需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推进执行工作,全面加强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把国家司法救助、执行保险救助与疫情防控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做好涉民生案件困难群众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救助工作,依法加大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支持力度,帮助危困企业渡过疫情难关,不断优化司法救助效果。
五、坚持司法为民和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创新便民举措,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微法院、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开庭、缴费、送达、信访,就近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对起诉到法院的相关案件,通过创新在线调解方式,强化调解工作力度,及时化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从法律防控和司法应对的角度开展司法调研,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预判可能出现的案件,作好应对工作,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服务和保障疫情应对期间社会稳定和各项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七、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加强诉讼活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等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对拟安排开庭、接待当事人的案件,认真排查核实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相关情况;不能排除疫情传播风险的,应当延期开庭,并告知当事人,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在开庭或者从事其他公务活动时,严格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并引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做好防护工作,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
八、强化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联防联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全力服务防疫大局。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坚决落实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求,积极参加全区联防联控和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到精准有效科学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