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监察局关于2015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整治情况摘牌决定的通报
穗环〔2016〕153号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境保护厅、省监察厅的有力指导下,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坚持问题导向,对2个突出环境问题及29家重点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有关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挂牌督办工作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责任主体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挂牌督办。2015年7月24日,我市印发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监察局关于2015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的函》(穗环函〔2015〕1148号),对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整治、流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等2个突出环境问题及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29家重点企业进行联合挂牌督办。相关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结合各自辖区特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整治措施和工作方案,把挂牌督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积极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有力推进挂牌督办任务落实。 (二)细化挂牌督办要求,督导突出问题整治。2015年9月6日,我市印发了《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监察局关于做好2015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验收工作的函》(穗环函〔2015〕1393号),细化对挂牌督办问题和重点企业的整治要求,明确挂牌督办的验收考核时间、程序和标准。市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及时沟通协调、督导整治进展;通过定期检查、专项执法等方式,协助有关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挂牌督办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市直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有关区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三)全面开展验收监测,逐一进行技术核查。2015年12月9日,市环保局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验收监测和技术核查工作的通知》(穗环办〔2015〕199号),对挂牌督办涉及的29家企业组织开展验收监测和现场技术核查,有效监测企业10家,出具评估核查意见29份。同时,对验收监测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法立案查处。 通过大力整治,成效明显。其中,荔湾区立案查处124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08宗,责令“双停”企业(项目)105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7宗,依法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宗,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4宗,完成花地河、牛肚湾涌、滘口涌、秀水涌等20条河涌的清淤、截污工程;白云区对省纪委监察厅暗访曝光水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排查200多个工业小区及流溪河、石井河等重点河涌沿线企业共4223家次,行政处罚1100宗,申请强制执行553宗,关停企业202家,完成颜乐天纪念中学周边及市督办的16所重点学校周边环境污染整治任务;花都区全面推进9个方面46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检查企业1148家次,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280份,立案194宗,责令停产(停止建设)共66宗,拟淘汰的广佛跨界河流流域内57家重污染企业关停了40家,清理关闭生猪养殖场1075户,减少生猪存栏184499头;从化区清拆生猪养殖场户212户,停养搬迁2583户,减少生猪存栏153800头。其他区被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整治情况 (一)2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1.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整治。一是召开了广佛两市四级河长参加的跨界河涌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开展综合整治;我市会同佛山市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佛跨界河涌综合治理的通告》,荔湾区、白云区和花都区分别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对交接断面水质不能达标的区域,禁止建设重污染项目,对38个不符合要求的环评项目实施了退案。三是荔湾区“退二、搬迁、关闭及转型”36家企业,白云区、花都区已完成《2015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和小东江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的重污染企业淘汰任务,其中,白云区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和“退二”的企业已完成100家;花都区第三批共40家淘汰企业中已有34家完成关闭淘汰,炭步镇茶塘村51家铸造厂和全区53家石灰厂已经全部取缔或关停。四是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已完成“一涌一册”整体方案设计,实现常态化管理;荔湾区已完成花地河等20条骨干河涌40.57公里的清淤工作;白云区共实施广佛跨界河涌治理工程14宗,总投资5.98亿元;花都区16公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共13个子项,其中5项已开工建设,8项施工招投标或财政审核中,将实现流溪河(花都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面覆盖。五是投资2300多万元用于鼓励和加强畜禽养殖场升级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关闭不能稳定达标的生猪养殖场共2068家。全市生猪存栏量从2012年122万头(全市集中整治前)减少到2015年的51万头,下降幅度超过58%。六是共检查企业7666家次,立案1418宗,处罚金额3660万元,申请强制执行553宗,关停企业477家。经过大力整治,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水质仍未有效改善。 2.流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一是加大对流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及排污口的执法力度,全面划定流溪河流域城市及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流溪河流域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总面积229平方公里,占全市的36%;共检查企业1621家(次),立案311宗(含“农家乐”21家),关停企业40家,清拆禽畜养殖场308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起,刑事拘留4人,其中2人已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有力地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二是白云区完成江村水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设施建设;花东镇东部、石角水厂物理隔离设施已完成财政评审初审和复审,进入招投标阶段,同时加快推进炭步水厂、秀全水厂、巴江水厂工程财政评审、招投标、施工等事宜;从化第三水厂上游基地建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物理隔离设施,于2015年10月22日通过了初验收。三是市政污水管网截污建设总投资18.08亿元,其中,花都总投资2.04亿元,建设约18.6公里城镇污水管网、1座污水提升泵站及14条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分6个子项,现已完工1项,其余5项正在分批开工建设。白云总投资5.98亿元,5宗施工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共77宗,10宗已完工,其余正在施工中;截污管网工程征借地工作已完成59公里的交地任务,石井净水厂征借地工作已交出132亩;北部水厂已完成约106亩施工用地;石井河截污渠箱征借地工作已交地9.7公里。从化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10.06亿,3宗已完工,10宗施工中,3宗完成前期工作,其余项目正推进中。四是白云区、花都区按照《2015年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和小东江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要求的重污染企业淘汰任务制订关闭、淘汰名录,实际关闭、淘汰134家。五是流溪河(从化段)各断面的水质监测均达标;石井河、新市涌、海口涌、跃进河、白海面、江高截洪渠等6条河涌的水质指数(WQI)呈波动变化趋势,水质总体在可控范围。 (二)29家重点企业环境整治情况。 2015年我市挂牌督办29家重点企业中,24家符合整治要求,5家正在整治中。 三、摘牌决定 对照《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监察局关于做好2015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及重点企业验收工作的函》(穗环函〔2015〕1393号)的验收标准及各项目整治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2个突出环境问题中,对流溪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问题予以摘牌,对广佛交界区域水污染整治问题不予摘牌,纳入2016年市级挂牌督办任务中。 (二)29家重点企业的摘牌情况如下: 1.对24家符合验收标准的企业予以摘牌,其中,对已阶段性完成挂牌督办整治目标的广州市梅山热电厂有限公司市级摘牌后,交由南沙区政府纳入2016年区级挂牌督办继续推进。 2.对广州市白云区富明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颖海染厂有限公司、增城市佳景棉纺织造有限公司,广州市碧洲服装织造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南珠管桩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完成整治继续挂牌。 ***:1.2015年广州市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表.docx 2.2015年广州市挂牌督办重点企业整治情况表.docx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监察局 2016年9月20日 (联系人:蔡强、邓庆桓,联系电话:83203095、8320306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环保厅、省监察厅,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环保局、开发区建环局、监察局。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