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排污专项规划单一来源谈判邀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排污专项规划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请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5ST00ZC54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岸排污专项规划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人民币820000元;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2015年财务报告;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1月-3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6.4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心”。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中心”。
4)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5月26日15时00分。
十一、谈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止。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3.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3.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5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78 7923
传真:0754-8878 7933
邮编:51504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1-12-13室(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0754-8729 0928
邮编:515041
邮箱:2998551621@qq.com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许***
联系电话:0754-8729 0928
***:1.委托代理协议
2.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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