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怀集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商业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建筑限高不大于100m。
该地块属因城市路网建设规划调整后相邻地块的边角地,按建设规划要求需与相邻地块统一开发建设。
该地块不具备单独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须按《怀集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四、十五条规定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学校和幼儿园相关费用222.31万元。
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0〕022号的规划条件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若未在怀集县设立法人有限公司并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须在竞得该地块后两个月内在怀集县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竞得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买申请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58万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地不设定拍卖底价。
四、付款方式及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土地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邻宗地企业签订《房地产统一合作开发协议》,方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否则,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取消本次拍卖成交,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怀集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否则出让方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受让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受让方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税法及有关规定依法缴清受让宗地的有关税费。
(四)受让方足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须在30日内提供有效缴款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五、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日17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拍卖时间2020年9月3日上午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持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怀集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八、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0758-5511132
地址:怀集县怀城镇金龙一路
(二)怀集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欧先生
电话:5599262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怀集分中心
2020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