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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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根据《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知》肇环字﹝2017﹞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询社会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1月2日,公告期间,如对通告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德庆县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doc
联系单位:德庆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德庆县县府大楼8楼
联系电话:7781975
电子邮箱:dqxh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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