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邀请创业企业入驻公告
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邀请创业企业入驻公告
日期:2021-10-09|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53号,为创业者提供三年免房租等创业服务,累计入驻高层次人才企业224家,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剩余面积约2000多平米,现对外邀请创业企业入驻,公告如下:
一、创业企业范围
入驻高创中心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创业项目(企业)的申报人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创业项目(企业)的申报人担任入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在创业企业占股在30%以上;创业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
二、创业企业业态范围
围绕现代海洋、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生态环保等全市重点产业招商。
三、入驻程序
(一)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到“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办事服务”版块下的“更多服务”模块,进入“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申报页面,根据提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团队须提报以下申报材料:
1.《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入驻申请表》(***1);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或软件著作权(或受理通知书)或行业内权威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技术鉴定书等可表明其自主知识产权的完整技术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计划书(***2);
5.公司章程。
如创业项目的申请人为《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相同层次及以上人才的,除提供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申报人所获省部级人才及以上称号的证书或行业内官方机构(或行业技术鉴定会)出具的技术成果鉴定报告等可证明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书面材料。相关申报表格见***。
(二)材料初审。在2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请资格、提报材料进行初审。高创中心管理办公室对所列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申报材料核实完毕后,通知项目申请人核实结果;如材料无误,将结果及其他有关事宜反馈至项目申请人,通知其准备相关纸质材料及项目答辩PPT(须包含项目立项背景、技术关键及应用场景、核心团队和组织情况、市场评估分析及营销策略、财务分析及计划、面积需求、申请入驻理由等相关内容)。申请人按照答辩通知的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或线上评审答辩;如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告知申请人未通过的结果及原因。
(三)答辩评审。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入驻企业进行评审。初审通过企业进行答辩,每个企业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社会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和场地实际情况,确定拟入驻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驻签约。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入驻企业,办理入驻缴费手续,签订入驻协议。
四、申请和答辩评审时间
企业入驻申请时间为:2021年 10月11日至2021 年10月17日,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初审通过企业在入驻审核通过后将答辩评审PPT发送至邮箱(qdcyfw@qd.shandong.cn)。
(联系人:金平;联系电话:0532—66715393)
***:
1.企业入驻申请表
2.商业计划书
***1:青岛高层次人才创业中心入驻申请表
***2:创业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