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公告清平乡星星基点校新建学生食堂工程项目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发﹝2014﹞70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随机摇号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符合抽取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清平乡民族中心学校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清平乡星星基点校新建学生食堂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现屏山县清平乡星星基点校校园内 |
实施时间 | 135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屏山县清平乡星星基点校新建学生食堂工程项目:①学生食堂建筑总面积约为414.69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三层等;②新建围墙和拆除原有教师宿舍等附属工程。其具体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请详见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由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中央追加专项资金等组成,并已落实(详见:屏财发﹝2014﹞60号文件)。 |
其他 | 1、该学校座落在屏山县清平乡星星村三组,距离屏山新县城约为110公里。 2、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学校现有围墙、硬化地面以及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3、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屏山县清平乡星星基点校新建学生食堂工程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并应与报名申请书中一致。
(2)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申请人必须在随机摇号抽取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施工企业公章传真至项目业主(在项目抽取时提交监督单位查验,未提供者取消本次抽取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报名,报名时提交一份报名申请书(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5年2月4日(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 年2月9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截止。
(3)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参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A.直接向项目业主提交。
户 名:屏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山县支行
账 号:22-492***********5
(4).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最高限价、发包价、参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 | 发包价 | 参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施工1 | ***.42 | 59.91 | 3 |
|
最高限价和参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项目业主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5年2月10日15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随机摇号抽取并公示后,在3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没收中选人的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清平乡民族中心学校
地 址:屏山县清平乡民族中心学校
邮 编:***5352
联 系 人:王女士、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083****7999、147****2118
传 真:083****7999
电子信箱(E-mail):714233281@qq.com
***:1.报名申请书
2.发包价清单(含固定单价)
3.施工图
4.合同样本。
屏山县清平乡民族中心学校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