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田心社区等六个社区为盐田区安全文明社区
授予田心社区等六个社区为“盐田区安全文明社区”
2010年,我区在抓好安全文明小区新建、巩固和升级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一年来,全区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加大投入,扎实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各项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坚持抓难治乱,动态管理,结合建设社会治安“首善之区”、打造“平安盐田”等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领导挂点创建责任制,不断健全创建工作机制,整合社区治安力量,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控制了社区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各创建社区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经检查验收,2010年度创建的6个社区全部达到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标准。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区委、区政府决定,于2011年8月9日(深盐委〔2011〕22号)授予田心社区、梧桐社区、明珠社区、沿港社区、永安社区、大梅沙社区等6个社区“盐田区安全文明社区”称号。希望被授予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安全文明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继续把创建安全文明社区作为巩固和发展社会治安“首善之区”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引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支持和参与安全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要坚持把创建安全文明社区工作的重点放在构建和完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整合社区各种治安力量和资源上,放在对已建成安全文明社区的规范管理、动态管理上,放在进一步促进、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巩固和发展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成果,为把我区建设成为社会和谐首善之区而不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