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珙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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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中共珙县县委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珙县2019年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珙委发〔2019〕9号)要求,现将《珙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珙县脱贫攻坚办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部门)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分值 | 扣分事项 | 负责股室 | 负责人 | 备注 |
项目扶贫 (35分) | 及时编制并报批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安排,按项目计划文件和通知文件要求,在要求的时间内将2019年相关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移民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复 | 5 | 迟报每次扣1分,漏报每次扣2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具体项目通知文件,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报批时限。上报时间以收文登记为准 |
及时报送项目资料和报表 | 根据省市具体要求和县脱贫办工作安排,按照通知文件或工作提示,及时上报项目上相关资料和报表 | 5 | 迟报每次扣0.5分,漏报每次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项目资料和报表上报通知或工作提示,明确上报时限。上报时间以收文登记为准 | |
项目监管 | 按照县脱贫攻坚办关于项目的进度要求 | 10 | 未履行监管责任每个项目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定期通报、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开发局、县级相关部门进度检查为准 | |
项目验收 | 根据《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珙脱贫领办发〔2017〕71号)精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开展项目验收 | 10 | 未开展或不参与项目验收一次扣2分 | 脱贫攻坚办 | 汪晓波 | ||
项目实施规范和档案资料完善情况 | 按照《珙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珙财函〔2017〕156号)、《珙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珙脱贫领办发〔2018〕58号)、《珙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珙府办函〔2019〕36-1号)等相关扶贫项目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完善项目档案等 | 5 | 每通报一次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考核要求相关文件为准 | |
扶贫专项 (5分) | 19个扶贫专项 | 19个扶贫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 5 | 依照市、县制定指标加减分 | 脱贫攻坚办 | 杨珺 | 依照市、县制定指标加减分 |
资金监审 (20分) | 涉农整合资金使用 | 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拨付率达90%以上,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拨付率达80%以上 | 10 | 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拨付率低于90%扣5分,2019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拨付率低于80%扣5分, | 资金监审股 | 徐杰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 |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率达95%以上 | 10 |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率低于95%扣10分 | 资金监审股 | 徐杰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统计信息、扶贫信访、扶贫宣传 (40分) | 减贫目标任务 | 未完成减贫目标任务 | 4 | 每少1人,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贫困人口一超六有达标情况 | 拟退出和已退出贫困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3750元、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信号) | 3 | 每发现一户不达标扣0.5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况 | 拟退出和已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集体经济收入、硬化路、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 2 | 未完成一项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贫困对象退出程序工作 | 未按时完成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程序性工作 | 5 | 未完成一项扣2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扶贫系统数据质量 | 按国扶办子系统和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贫困对象相关信息内容的标注、修改、调整等工作 | 5 | 未完成一项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已脱贫防止返贫和四类重点对象防止致贫监测及帮扶补短工作 | 落实监测方案,补短措施,监测到位,在9月底前红灯户和黄灯户全面达标 | 5 | 每发现一户未完成扣0.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 | 动态管理程序资料 | 5 | 差一项扣1分,漏统、错统一人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扶贫信访工作 | 未按时完成中央、省、市、县各级转办信访件 | 4 | 每一次扣1分;对化解不力,被通报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 | 办公室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扶贫宣传工作 | 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 | 4 | 每月上报扶贫信息简报不少于1篇,每少1篇扣0.5分,依次类推;被中央、省、市、县各级采用的信息简报(提供依据)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未按时上报图片收集、先进典型申报等各类材料的一次扣0.5分 | 办公室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
综合工作 | 未完成省、市、县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任务。 | 3 | 有一次未完成扣0.5分 | 办公室 | 周成圆 | 帮扶部门对应联系乡镇同等扣分 |
注:1.每项考核内容分值扣完为止。
2.不涉及项目和19个专项的部门,参照督查目标办制定考核细则加减分。
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细则(乡镇)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分值 | 扣分事项 | 负责股室 | 负责人 | 备注 |
项目扶贫 (35分) | 及时编制并报批项目实施方案 | 根据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安排,按项目计划文件和通知文件要求,在要求的时间内将2019年相关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移民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复 | 8 | 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具体项目通知文件,明确项目实施方案报批时限。上报时间以收文登记为准 |
及时报送项目资料和报表 | 根据省市具体要求和县级工作安排,按照通知文件或工作提示,及时上报项目相关资料和报表 | 6 | 迟报每次扣0.5分,漏报每次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项目资料和报表上报通知或工作提示,明确上报时限。上报时间以收文登记为准 | |
项目实施进度 | 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开展年度项目进度检查,不定期通报项目进度 | 8 | 每通报一次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省市县各级通报,县级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进度检查为准 | |
项目调整 | 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调整项目建设方向 | 8 | 每调整一次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
项目实施规范和档案资料完善情况 | 按照《珙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珙财函〔2017〕156号)、《珙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珙脱贫领办发〔2018〕58号)、《珙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珙府办函〔2019〕36-1号)等相关扶贫项目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完善项目档案等 | 5 | 每通报一次扣1分 | 项目扶贫股 | 汪晓波 | 根据考核要求相关文件为准 | |
易地扶贫搬迁 (5分) | 易地扶贫搬迁 | 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数对象落实情况 | 3 | 每少一人次扣0.1分 | 脱贫攻坚办 | 熊培海 | 根据《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珙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通知》(珙脱贫领办发〔2019〕7号)要求为准 |
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二季度开工,三季度完工,四季度搬迁入住情况 | 2 | 每季度未完成任务一户扣0.1分 | 易地扶贫搬迁办 | 李红兵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资金监审 (20分) | 扶贫项目验收报账 | 2017年扶贫项目验收报账率达100% | 5 | 2017年扶贫项目验收报账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1(1)分,完成率低于95%不得分 | 2017年扶贫项目验收报账率达100% | 徐杰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扶贫项目验收报账 | 2018年扶贫项目验收报账率达80% | 5 | 2018年扶贫项目验收报账率低于80%不得分,每高于一个百分点得0.025(0.25)分。 | 2018年扶贫项目验收报账率达80%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扶贫小额信贷 | 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季度贴息 | 10 | 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应贴息,未按要求开展季度贴息工作不得分 | 资金监审股 | 徐杰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统计信息、扶贫信访、扶贫宣传 (40分) | 减贫目标任务 | 未完成减贫目标任务 | 4 | 每少1人,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
贫困人口一超六有达标情况 | 拟退出和已退出贫困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3750元、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信号) | 3 | 每发现一户不达标扣0.5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退出贫困村一低五有达标情况 | 拟退出和已退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集体经济收入、硬化路、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 2 | 未完成一项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贫困对象退出程序工作 | 未按时完成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程序性工作 | 5 | 未完成一项扣2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扶贫系统数据质量 | 按国扶办子系统和四川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贫困对象相关信息内容的标注、修改、调整等工作 | 5 | 未完成一项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已脱贫防止返贫和四类重点对象防止致贫监测及帮扶补短工作 | 落实监测方案,补短措施,监测到位,在9月底前红灯户和黄灯户全面达标 | 5 | 每发现一户未完成扣0.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 | 动态管理程序资料 | 5 | 差一项扣1分,漏统、错统一人扣1分 | 统计信息股 | 周成圆 | 根据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县财政、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的督查、检查为准 | |
扶贫信访工作 | 未按时完成中央、省、市、县各级转办信访件 | 4 | 每一次扣1分;对化解不力,被通报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 | 办公室 | 周成圆 | ||
扶贫宣传工作 | 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 | 4 | 每月上报扶贫信息简报不少于2篇,每少1篇扣0.5分,依次类推;被中央、省、市、县各级采用的信息简报(提供依据)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未按时上报图片收集、先进典型申报等各类材料的一次扣0.5分 | 办公室 | 周成圆 | ||
综合工作 | 未完成省、市、县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或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任务。 | 3 | 有一次未完成扣0.5分 | 办公室 | 周成圆 |
注:每项考核内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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