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2月16日
在宜宾市翠屏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领导重视,有力推动整改
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明确举措,逐一抓好落实。 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深做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贯通协同,增强整改合力
一是深化与纪检监察“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实现“1+1>2”的监督效应,构建“优势互补、力量一致、协同作战”的协作新格局。二是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行动,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开展约谈,全方位构建起督办更有力、责任更明确、制度更完善、效果更突出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三是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促使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审计整改和规范开展日常经济活动。
(三)强化督查,有序推进整改
一方面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审计整改进展情况 “双月”报告制度。另一方面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并分发至各责任单位,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制度;通过建立双向联络沟通机制、实地检查整改效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印发提醒敦促函等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有的放矢,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实现“清零”。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2023年1月底,大多数已得到整改,有关部门采取盘活闲置或存量资金、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8175.5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1项,追责22人次。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加大督导资金支付力度,年底将无法使用的资金收回区财政统筹使用。
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对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通过区财政局对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资金进行了督促,促进下拨财政资金4326.47万元,剩余230.1万元区财政局年底收回。对未在规定时间下达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将采取提前通知、强化部门协同等措施,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时限下达资金。
3.关于财政管理不够精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与上级财政部门加强衔接进一步精细化直达资金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已收回存量资金161.60万元。
2.关于部分领域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并收回补贴和补助1.02万元、退还违规收取费用21.8万元。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专项资金1.56万元。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调整账务2.03万元、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工会文件等规范执行财务制度。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从资金安排、考核评定等方面推进“非粮化”现象整改;二是通过做好项目准备、约谈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规范项目管理;三是加大了中省专项资金争取、市区级配套资金投入,挤占、超付的资金已归垫、追回;四是避开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以及公益林、生态林等保护区范围科学布局;五是通过开展农田质量等级评估、构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网络、建立管护明细台账、建立管护责任机制、落实管护经费等措施加强后期管护。
2.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问题。对未及时征收土地出让金的问题,18347.63万元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对扩大范围列支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5856.08万元全部交回区财政;对支出预算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从2022年起预算安排细化到项目;对失地农民未参保的问题,349人已全部整改;对少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局从2022年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各项基金(资金)。
3.关于粮食系统的问题。一是粮食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制度共计6项,加强对业务及财务人员的培训,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决策程序规范、财务核算准确、监督管理有力、资金资产安全的管理体系。二是粮食企业完善修订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从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仓储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考核,规范工资、奖金和补助。三是及时调整账务、全面清理资产、收回超标准发放的补助1.55万元、上缴区财政结余资金1.78万元。四是项目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理,收取违约金,加强人员变更管理,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建设。
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进行单独立项,并对重复安排的资金进行了调整。二是加快闲置资金的使用,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43个小区已全部开工,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27个小区已完工。三是取消不符合条件的被保障对象5户,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补助0.88万元,收回欠租359.06万元,并对其余被保障户结合实际情况调整保障人口数、面积、租金等相应保障待遇。四是保障性住房租金29.62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四)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乡镇强化环境监管职责,采取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巡逻检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等措施,加大对森林防火、秸秆焚烧、生活污水处理、污染防治等的监督管控力度和违法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农村垃圾处理投入,2022年1—9月落实经费70万元,通过配齐保洁人员、增加清理设备等措施,落实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三是做好污水处理站运行调试、运维工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处理等相关规定,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四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规避政府采购的4名具体责任人开展集体约谈。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图滞后的问题,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对原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并通过相关会议审定;对已开工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等问题,建设单位进一步对资料程序进行清理,已完成相关办理;对施工过程资料缺乏及时性的问题,建设单位在后续已按要求陆续完善,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对预算、结算送审不及时的问题,部分项目财评工作基本完成,部分项目已送财评。
2.关于征地拆迁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及时完善征地批复手续,进一步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和工作程序,退回违规发放津补贴21.21万元,归垫超范围列支绩效奖励10.50万元,通过完善资金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手续等方式处理不规范资金126.19万元。
3.关于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5个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5个项目的问题,主管部门对涉及招投标违法违规的1家企业和1名人员发出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处罚金29.46万元;二是对51个单位提供虚假资料参与投标6个项目的问题,主管部门对涉及招投标违法违规的5家企业和4名人员发出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共8份,处罚金99.44万元;三是对涉嫌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的问题,党纪处分1人,组织诫勉2人;四是对1个项目涉嫌对招投标领域治理工作把关不严的问题,组织诫勉1人并扣减其年度绩效考核2分;五是对项目标后履约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政务处分3人,并对其中2人行政处罚3万元,组织诫勉2人。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根据2021年12月至2023年1月相关部门反馈的处理结果,共有22人被追责问责,其中1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1人被给予组织诫勉。
四、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也还有部分仍在整改中,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需要结合改革逐步解决的,如残疾人服务中心非税收入未上缴41.84万元等问题。二是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的,如永兴镇非税收入未上缴50.83万元、扶贫资金41.60万元违规出借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快推进。三是整改周期较长的,如宜宾市房产公司和宜宾九海资产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收未收保障性住房租金1039.06万元,由于涉及金额大、人群广,需要逐步解决。对以上问题,有关单位正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区审计局将结合专项审计、日常督查等持续***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整改清单将以***形式印送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为建设“六个新翠屏”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