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依法开展打击违法医疗广告行动
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患者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反响强烈,对社会的危害巨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仅限于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八项内容,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但一些医疗机构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虚假违法广告仍屡禁不止。
3月20日我大队接到崔常委、欧局长批转的《广州兴华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的仪陇县电视台违法违规发布食品、药品、医疗等涉性、淫秽、低俗禁播类虚假违法广告,欺骗消费者,损害国家公信力,危害公共安全的举报材料》。大队长肖俊组织副大队长熊新平、大队长助理谢茂勤、医疗卫生执法股长郭勇、公卫执法股长彭代国立即对仪陇县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了录像,并对举报材料中涉及到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济民医院、玛利亚妇女专科医院、临江社区服务站、平药诊所、诸君穴位***,5家医疗机构在仪陇县广播电视台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经执法人员取证调查,这5家医疗机构违法事实确凿。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济民医院、平药诊所、玛利亚妇女专科医院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对临江社区服务站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诸君穴位***店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并处罚金3000元的行政处罚。我队就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报县政府和卫生局。通过此次追踪清理和整顿医疗广告,有力打击了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为建立和完善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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