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医保付费方式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完善医疗保险付费体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按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2012年,按照《南充市城镇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费用付费方式改革,效果明显,住院人次环比下降616人,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
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的基金支付情况和我县医保基金当年收入预算情况,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总额预付、人头付费为主的复合付费改革政策,并写入2012年的两定服务协议。一是全面实行预算分解、总额控制、弹性结算的付费方式。结合2012年基金收支预算确定对每一种付费方式的总额控制,并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特点以及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落实到每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并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与总额控制相结合,作为实际结算的依据。二是大力推行单病种付费方式。结合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支付,对门诊碎石、疝修补术等15个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按病种付费。三是全面推行按人头付费方式。结合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的开展,按照包干结算、超支自付、结余下转的原则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按人头付费。四是建立完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通过参照基础付费标准以及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等进行谈判,对不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确定具体支付标准。通过改革,逐步完善预算管理下的总额预付、人头付费和病种付费的复合付费方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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