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13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单位:
2012年全县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全体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的安全监管,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求,结合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际,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将2013年全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任务进行分解下发(见***),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落实,要坚持吧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和责任人,定期对本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进行考核,不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再评价,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履行职责,落实监测工作任务,确保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扎实做好ADR病例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每100万人600例以上ADR发生率,切实做好ADR病例上报工作,重点在发现新的、严重的病例上下功夫,医疗机构全年新的、严重的ADR病倒报表比例不得低于25%。为进一步提升报表质量,监测工作负责人应重视并加强对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提高发现与收集新的、严重的ADR病例的能力与规范、完整地填写报表的能力。
三、全面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目标任务
按照市上下达无限的目标任务,现将2013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病例报告分解到各各医疗卫生单位(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每月挂牌通报一次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一个统计周期(统计时间:2012年12月1日-2013年11月30日)末进行年终总结。各单位应在11月30日前完成目标任务。对完成任务、评定得分88分以上、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先进个人20名,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表彰奖励。对于未按时完成任务或不完成任务的,我局将通报批评并加大其监督频次,对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等案件,有关单位或部门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四、认真做好多例/群体不良事件处置工作
各单位应加强对基本药物、国家和省级重点品种的监测和评价,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的安全信息,有效预防多例/群体不良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多例/群体不良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我局,不得瞒报或谎报,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控制多例/群体不良事件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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