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需知
1.我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方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户籍不在我县的城乡居民无法参加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需回户籍所在地参保。
2.办理参保登记时,参保人需持本人户口薄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存折(卡)及复印件,个人近期一寸彩照两张,属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的,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需提供独生子女死亡证明或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或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填写《参保登记表》。
3.新参保城乡居民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初审资料后,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并于每月20日前将资料上报县居保局审核确认,20日后新提交的参保资料计入下一月信息录入流程。
4.西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均不涉及现金,参保人员需将缴纳的保费提前存入参保时提供的本人银行存折(卡)内,每月20-28日为扣款和待遇发放期,由银行统一提供代扣代发业务。
5.目前我局仅支持西充县本域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农业银行三家银行开户的存折(卡)或社会保障卡进行新参保缴费或养老金待遇领取。
6.参保缴费的居民预存缴费金额时麻烦请多存入50元以上的金额,避免银行扣取年费或短信费后,其账户出现金额不足于应缴费档次金额,从而导致扣款失败,影响参保人员的当年缴费或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