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自行车购销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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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1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明(15)日,是建立自行车经销台账、实行实名记录的完成期限。
据悉,各县(市、区)要在完成经销者清理、市场规划的基础上,实行新自行车销售、二手自行车购销、报废自行车回收的实名记录制度,规定要严格填报制度,要求自行车各类经销场所,均应在发生零售终端购销业务、开具销售***(收购票据)的同时,如实填写相应的《实名记录表》,每三个月定期向县级公安机关报送备案,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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