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水平再提升
一是统筹安排,加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养老机构设施、设备配备和卫生条件、床位数量要求标准,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重点打造一批医疗养老、养生养老、生态养老示范项目。
二是强化保障,积极推动养老专业队伍建设。通过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开发更多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岗位。加大投入,建立养老专业培训基地,从养老服务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养老专业技能培训。支持条件较好的社会养老机构挂牌成为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的实习培训基地,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
三是加强引导,大力支持和鼓励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进一步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养老机构探索指导社区互助养老、抱团养老。创新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方式,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渠道、贷款抵质押品范围,支持有优势养老机构将服务做优、品牌做响,推动养老机构向品牌化、连锁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