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常委会议召开
3月22日,区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召开。区政协主席刘承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席王博、丁修海、张新清、赵新年、李绪苹,秘书长孙锋出席会议;区政协党组成员任纪康,各镇、街道政协委员联络室负责人和开发区分管政协工作负责人,区政协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政协博山区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政协博山区委员会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政协博山区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政协博山区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政协博山区委员会关于开展“弘扬焦裕禄精神,展现政协委员风采”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刘承志要求,新一届区政协常委会成员要带头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把常委会打造成学习型集体;要带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政协委员、常委职责的关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广泛凝聚各方力量,为民代言、为民办事,履行好政协常委的义务;要带头修身立德、做好表率,以自身的好作风、好品格,影响和带动自己所联系的界别和群众,进一步扩大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要带头履职为民、维护和谐,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参政议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