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亮剑治理药品回扣
日前,从全区卫生系统集中开展药品回扣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张店区自9月底以来,在全区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了以治理药品回扣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亮剑”斩断卫生系统商业贿赂利益链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过度医疗、看病贵、医务人员从业不廉等问题,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专项行动期间,张店区同步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长效机制,比如制订了区属医疗机构药械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医疗机构每年与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签订《廉洁公约》,规范采购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3年内取消供货资格。同时建立《禁止非法统方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药品、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进行加密管理,切断药品供应商与医务人员之间的利益链条。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方面,除要求继续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外,区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单品种用药总量及临床科室、临床医师用药情况的日常监测,杜绝不合理用药行为。对医院采购、财务、药剂等重点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
减轻患者负担是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最终目的。各医疗机构在坚持药品省级网上招标采购的同时,采取了二次谈判和进价降点处理办法,有效压缩不合理的利润空间。其中,张店区人民医院与用药总量前十的药品供应商进行二次价格谈判,最低让利不得低于15%,统一纳入医院发展基金,并对季度排名第一的药品供应商按进价拿出5%,第二、三位的拿3%,第四、五位的拿2%让利于民。区中医院54种直销药品平均降幅4%,普药供货价格下降2.5%,患者就医成本明显下降。
“专项治理行动使‘收回扣就是犯罪’的观念深入人心,不少医务工作者表示,这次开展药品回扣专项治理行动,是一次作风的整肃、医德的重构、利益的回归,更是对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的一次正面宣战,是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爱护和保护。”张店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玉生说,“专项治理减轻了患者负担,改善了服务质量,提升了医院形象,群众满意度高达97%,全区各医疗机构无一起投诉。”
药品回扣问题如何做到常抓不懈?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张店区借治理行动的热潮,不失时机地设立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规定医疗机构每月定期将药品供应商、企业给予的红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上交区财政专项资金账户,用于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困难群众及“三无”病人救助等事项。同时调配纪检监察机关及财政、审计、物价、卫生等部门组成专项资金监督小组,对药品采购目录审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产生、使用、管理进行全程监督。
“下一步我们还要在全区医疗系统开展‘拒回扣、无红包、树形象’活动,主动接受监督,将这项活动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的延续,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李玉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