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简讯
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期间,我市共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办理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累计27批90件(其中来电53件、来信37件;带*重点交办件23件)。
1、总量大幅下降。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90件信访举报案件,与去年央督期间交办219件相比减少129件,下降59%,在全省市州中排名并列第12位。与去年央督交办重复件9件;共涉及群众反映问题160个,其中重复案件14个,重复问题15个,实际办理案件76个,处理问题145个。
2、分布区域广泛又相对集中。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市的90件信访举报案件涉及区域为(部分移交案件涉及多个地域):荣县29件,占31.18%;高新区17件,占18.28%;富顺县15件,占16.13%;自流井区11件,占11.83%;贡井区8件,占8.6%;沿滩区8件,占8.6%;大安区5件,占5.38%;案件主要分布在荣县、高新区和富顺县,总占比达到65.59%。
3、污染类型众多又相对集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90件信访举报案件共涉及7个污染类型(部分移交案件涉及多个环境污染类型):大气污染35件,占28.69%;噪声污染31件,占25.41%;水污染26件,占21.31%;其他污染16件,占13.11%;土壤污染9件,占7.38%;生态污染4件,占3.28%;辐射污染1件,占0.82%。所反映问题集中分布在大气、噪声和水污染三个方面,总占比达到7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