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攀枝花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3,541.5元进行调整,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调减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273,541.5元。调增市乡村振兴局80,000元用于全市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调增市农业农村局73541.5元用于脱贫地区魔芋产业示范推广;调增仁和区40,000元、盐边县40,000元、米易县40,000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支出。
二、相关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各县(区)衔接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各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8883025。
意见收集人:余天骄,张晨。
电子邮箱:51856071@qq.com;766541854@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邮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