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出台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严格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全体工作人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我办根据《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公务员法》,印发并实施了《秦皇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严格考勤和请销假管理的规定》
一是严格职责分工。主任负责办领导、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请休假、因公外出、出差等的审批工作;分管主任负责所分管科室工作人员1日以上3日以内的请休假、因公外出、出差等的审批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人员1日以内请休假、因公外出、出差等的审批工作。
二是严格审批手续。科室人员因公外出或出差前,应填写《因公外出登记表》,申请法定假期应填写《请假审批表》,需要请病、事假的,应填写《请假审批表》,按规定逐层报批并备案,因病请假3日以上的,须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并盖章的疾病证明或因病休息的书面建议。
三是严格日常监督。新的考勤制度在原有的日常签到的基础上新增了每日签退制度,建立了上、下班“人脸识别”签到制。由监察室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将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 是严格责任追究。违反考勤纪律,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的,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在岗不工作或不认真履职的,随意脱岗、误岗、串岗的,从事与工作 无关的事项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教育、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并决定是否影响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等次、晋职晋级,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