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招远三个再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8月12日,天津港国际物流中心区域内瑞海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招远安监局迅速行动,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全面彻底的隐患自查工作,建立详细的安全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立即、彻底整改到位。
一、隐患意识“再”提高。一是“逐个体检”。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现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组织专家加强巡查,覆盖到每一个危险化学品企业、每一处重点环节。对我市2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群策群力”。根据各自分管行业和领域,将隐患排查治理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加强与消防、公安、市监、环保等职能部门沟通、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开展联合检查,将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三是“实时监测”。在重点危化品生产、仓储企业检查过程中运用“互联网+”手段,在微信平台及时上传检查图片和查处隐患图片,倒排时间,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
二、隐患整治“再”强化。一是“集中会诊”。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已经对存在隐患的危化品企业逐一提出了整改的内容、标准、时间等要求,下步要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对症下药”。此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行动中,在企业已排查出的27处事故隐患,安监局已下达整改指令书8份,其中2处当场整改,6处限期整改,同时将择时聘请危化技术专家***指导及“回头看”。三是“推陈出新”。督促企业主既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注重安全效益。及时更新装备、工艺。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和“八大作业”等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三、监管举措“再”具体。一是“源头监管”。注重抓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试运行、方案备案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四个环节的审查关。抓好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关。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二是“规范体系”。进一步规范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管理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危化品生产企业“红、橙、蓝”分色监管。善于发现和总结专项行动中制度性、规律性的内容、措施、办法,力求专项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敢于面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力求避免同类问题的出现和产生,不断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