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你我守护
今天我们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4月15日,大辛店镇召开“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国家安全重要知识,明确作为党员干部,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应该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大辛店镇通过LED屏循环播放、悬挂横幅、入户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让群众真正了解到,国家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每一位公民都有守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能以一己私利危害国家安全,要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个体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可以向国家寻求保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