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监督检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公开、备案及履约验收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烟财办【2020】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限额以上)对照合同签订、合同公开、合同备案、合同履约验收的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通过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切实解决内控机制不完善、采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科学确定事权归属、岗位责任、流程控制,合理设岗定职,明确工作要求,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有效制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烟台市牟平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