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审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
为进一步增强劳动监察的执法效果,有效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区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审查用工单位392家,涉及劳动者5000余人,协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230余次,受理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8起,有力规范了企业用工秩序。
据了解,为减轻企业报送材料压力,此次审查采取监察员到用人单位现场收取材料的方式,规模是历年最大。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人力资源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和职工名册建立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支付情况;工作时间及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通过此次审查,区人社局将全方位掌握所有用人单位的详细信息,做到“五清”,即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清、职工人数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清、工资支付情况清、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清,为下步加强监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