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芝罘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2007年9月7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七条的规定,芝罘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设立芝罘区选举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都基珠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郝经原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春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委 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王蓉国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副局长 李 娜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兆云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成礼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贺先金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曹东辉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锡凯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郝经原(兼) 副主任:王春海 张成礼 何兆云 贺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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