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实现散煤全面禁售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经过各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散煤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已全面禁止销售含硫超过1%、灰分超过16%的散煤,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散煤清洁化治理这项民心工程、环保工程和转型升级工程,促使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雾霾在我国大范围内持续爆发,而燃煤是导致雾霾的重要因素,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大量烟尘是影响空气质量的“罪魁祸首”。据测算,每吨散煤直接燃烧排放的污染量是电厂燃煤排放量的10倍,在冬季用煤高峰期,高硫、高灰、低热值的散煤燃烧是影响我区空气质量的罪魁祸首,成为广大居民的“心肺之患”。
今年,我区出台了《芝罘区燃煤禁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8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取缔煤炭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等经营行为,全面禁止煤炭散烧直排,实现全域“无煤化”。前期,区经信局组织各街道、园区将煤炭进行封存,在查实并封存煤炭的同时,主动协调烟台发电厂,与发电厂签订了煤炭收购协议,按照发热量进行定价,并由区财政对煤炭价格进行补贴,统一回收煤炭。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尽量减少煤炭经营业户的利益损失。8月29日开始,区经信局组织相关街道、园区集中利用5天时间,将辖区封存储煤统一运往发电厂,在装卸过程中,采取喷淋、遮挡等必要措施,杜绝扬尘产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据统计,发电厂总共回收散煤9933吨,我区共清理关停零售散煤业户51户,尚余8户有煤炭购销合同,将按照合同日期进行清运。截至目前,我区储煤基本清理完毕,区内实现散煤全面禁售。
下步,我区将持续深化散煤管控工作,对全区已取缔关停的散煤销售点开展“回头看”行动,严厉查处散煤隐蔽销售网点,防止死灰复燃;同时,摸清进入我市的主要运煤通道,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严查运煤车辆,堵死散煤入口,杜绝外地市散煤流入我区。此外,我区将统筹开展禁燃区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现治理环境和改善民生相互促进,全面推进宜居宜业的“首善之区”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在3年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进程中统筹推进集中供暖,扩大集中供暖覆盖范围。积极推进“电代煤”在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区域,鼓励采用电能供热和电力驱动供热,包括即插即热的电采暖设备、储热式电暖气、储热式电锅炉等电供热方式,推广使用碳晶、热泵、冷暖空调等采暖设施。大力实施“气代煤”,开展气代煤工作,采取“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方式,对具备管道燃气条件的,鼓励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代燃煤采暖炉具。(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