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小学2017年假期安排出炉1月16日起放寒假
根据《***关于 2017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假期安排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烟台市教育工作实际,2017年我市普通中小学假期安排如下:
2017年,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5周+暑假7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3周+暑假7周”的假期制度。2016—2017 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九)至2月19日(正月二十三),2月20日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 2017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六)2月12日(正月十六),2月13日开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为2017年7月17日至9月3日,9月4日开学。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寒暑假期安排的县市区,须提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
2017年,全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教体局可结合实际对寄宿制学校统一安排调休时间,但调休时间要保证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原因影响的正常上课时间,由县市区教体局统一进行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全市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认真研究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做好。各学校要在假前对校舍、食堂、安保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设施安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督促校车承运企业严格落实定员、限速、限行、维保等安全运行规定,保障校车安全运行;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非法运营车辆。
全市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学校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校园进行巡查,遇突发事件,要按相关规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妥善处置,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假前学生各种安全教育工作,要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教育,确保安全燃放。假前通过召开主题班会、上安全教育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签订《假期安全公约》或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假期对学生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