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八措举措强化医疗机构监管
一是继续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医药价格公示、病人选医生、病人选护士、处方公示、“三级承诺”等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规范,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严禁在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禁止分解收费、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坚决取消科室经济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报酬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实行综合指标体系考核制度,促使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四是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和医疗服务投诉等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向社会发布或公示。五是加强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公开、公正、公平地鉴定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六是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和“个人信用"考核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评聘、提拔以及评先的首要条件,从机制上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七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良好的医疗市场秩序。八是实行轮岗制度。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主要人员建立轮换岗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