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局三审二改做好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台账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工作
第三次经济普查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台账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近期,区经普办工作人员为提高数据质量,三审二改对每份第三次经济普查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台账中涉及的单位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初步审核。
一是审单位基本情况填写区分不清。主要是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台账中机构类型(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其他组织机构,应填90)、登记注册类型(应按营业执照上的类型填写)、企业控股情况(限全部企业法人单位填写)、隶属关系(限所有法人单位填写)等存在区分不清,错填情况。
二是审主要业务活动表述不清。属非联网直报单位填写的台账中主要业务活动表述不清或者有些表述太笼统,如电力销售的表述只填写电力。
三是审填写不合实际。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情况中企业填写的台账中第10项营业收入与实际不符,例如该项指标个别单位出现负数;04-07项固定资产支出与在建工程、购置不需安装的设备、工器具、土地使用权、等指标数字审核关系(04=05+06+07)不等,不合理。
在此基础上,区经普办对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二改。
一是边审边标注,非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台账中对于错误的用铅笔标注做改正。
二是对表述不清的指标,电话核实。一问区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二问企业填表人员并及时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