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老龄办安排部署2015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
今年以来,县老龄办积极推进实施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研究提高老年人生活救助金标准的政策措施。2015年度将达到70-74周岁每人每年500元,75-79周岁每人每年730元,80-99周岁每人每年1100元的标准。为确保春节前将救助金发放到老年人手中,12月17日,县老龄办组织召开全县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度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老龄办主任参加。
会上,县老龄办主任张文军就救助金发放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乡镇、街道老龄办要集中人力、物力,精心做好救助金发放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抓好公示工作。统一将公示明白纸张贴到村(居)政务公开栏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政策公开透明,被救助人员准确无误,汇总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严格发放程序。按照方便老年人的原则,采取集中发放与***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向老年人直接发放救助金。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有关人员要直接将救助金送到老年人手中,绝不允许乡村干部、老年人子女及亲属等人员代领、代管。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老龄办将组织人员到基层进行抽查,对存在公示不规范、配套资金不到位、救助金未直接发放到老年人手中等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截留、冒领救助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营造浓厚氛围。采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政策,达到家喻户晓。将发放救助金工作与宣传老年法规、兑现赡养协议、欢度元旦春节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再掀尊老敬老新高潮,推动老龄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