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项措施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形成全网络覆盖。在县级层面,建立了“一委三室”调解工作平台:“一委”是广饶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室”,即信访调解室、诉前调解室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这三个调解室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5人;在县直部门层面,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并建立了90多人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在镇(街)层面,加强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村居层面,由综治员兼任人民调解员,实行一体化管理。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785个,其中,镇街调委会9个,村(居)级调委会561个(村551个、居10个),中心社区调委会20个、专业性调解组织3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92个。
二是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建立高素质队伍。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工作,拓宽人民调解员选任渠道,把一大批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且群众认可的人员选聘到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了一支专职调解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县已配有各类人民调解员2558人。
三是严格管理,修定完善了调解室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室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县司法局与县政法委、县法院、县信访局、县交管大队等部门沟通协调,讨论制定了广饶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及专职调解员管理办法,考核标准作为调解室和专职调解员评先树优和续聘的依据,这样既规范了他们的行为,又充分调动了专职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除对新推选(聘任)的人民调解员实行上岗培训外,对已经取得人民调解员资格的人民调解员实行年度培训制度,并分别由县司法局和镇(街)组织。县司法局负责镇街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镇(街)负责村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张镇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