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积极开展应急系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蓬溪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精神,按照中、省、市、县委、县政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开展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相关工作要求,出台《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蓬溪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蓬府办函〔2020〕135号),及时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建立普查工作联络机制,印发《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确保全县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保障,切实将此次普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普查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专业水平。针对此次普查工作专业性强、规范性强、覆盖度高等特点,邀请了协助开展过试点县风险普查工作的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依托专业技术力量,对普查业务具体负责和经办人员,开展普查业务培训2次,召开动员、宣传等工作会议3次,为全县风险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普查氛围。为进一步加大风险普查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晓度,营造普查范围,顺利推进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县各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充分利用农村“村村响”广播、短信,线下通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宣传活动中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
紧扣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进度。按照省、市关于风险普查清查、调查工作时限要求,8月中旬,在不断核查普查各成员单位提交的清查数据,反复确认与修改相关错误信息,严格做好清查阶段质量控制,最终收集汇总蓬溪县清查总数据590条并录入全国风险普查系统(其中承灾体数据201条、综合减灾能力数据389条)。9月期间,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县普查办工作人员精确梳理所需数据,到各涉及历史灾害相关数据部门,查找电子文档、翻阅纸质档案等收集和录入数据;对于没有收集到的数据,工作人员前往档案馆翻阅历史资料、县志和灾异志等获得相关数据,收集汇总蓬溪县调查总数据1308条并录入全国风险普查系统(其中承灾体数据212条、综合减灾能力数据384条、年度历史自然灾害706条、重大历史灾害6条)。目前县普查办工作人员正在大力开展外业核查,通过实地走访,运用手机端和PC端进行现场绘制,力求得到调查对象最精确的面状信息,同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核查调查对象提交的基础信息、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能力等数据的准确性。
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质量。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要求普查工作人员和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同时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资料和数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