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码头镇三项措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是政策引导注入动力。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借助新型农民学校的创业培训平台,重点扶持各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鼓励村集体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土地流转、组建合作社等方式,引进工农商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年终兑现奖惩,调动各村和基层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投入50余万元专项资金为种植户配套水电基础设施,鼓励群众盘活林下经济,发展食用菌种植,目前已流转土地3000余亩,其中林地1200余亩,盘活村级集体土地300余亩,每亩按照1200斤小麦的标准补偿,林地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补偿,相关行政村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 万元以上。二是因村制宜分类实施。通过摸底调研,对全镇37个行政村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宜棉则棉、宜菇则菇、宜商则商”的发展思路,因村制宜确立发展方向和目标定位,鼓励各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资源,特色发展。诸如,码一村的棉花物流、高港村的生猪养殖、央三村山药种植、杨宅村的双孢菇种植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双提高。目前,全镇已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8个,其中市级示范社7个,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三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依托正在建设的新材料工业园区,对周边4个村的4000余亩连片土地进行流转,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宣传推广先进村的养殖大棚租赁、劳务输出公司组建、管理服务等无形资产入股企业等典型经验做法,组织各村“两委”成员及党员群众到先进村参观学习、先进村结对帮扶薄弱村等方式,营造良好的集体经济发展环境。截至目前,全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4个,5—10万元的行政村15个,3—5万元的行政村18个。(大码头镇党政办)